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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7     浏览: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2建设规模: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以下简称海盐博物馆),主体建筑面积18000㎡。其布展项目空间由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和其他功能空间构成,布展项目EPC工程包含基本陈列(约6000㎡)、临展厅(约620㎡)、公共空间(含两处景观庭院共约1810㎡)、多功能厅(约497.78㎡)、接待室(约122㎡)以及办公区(含4个洗手间约1250㎡)、总服务台等相配套的功能设施的深化设计与施工(详见建筑施工图纸及布展概念方案)。

2.1.3合同估算价:5320万元。

2.1.4工期要求:115天。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确保2019年1月23日前开馆接待。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011803270101-BA-001

海盐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海盐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布展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展陈空间、功能空间、公共空间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海盐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布展项目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1展陈空间部分的深化设计:展厅布展工程所需的展示陈列(含布展、展品、展项)、多媒体声光电设备、软体部分(包括软件、数字内容等)、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水电、消防、暖通管道等,但不包括安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等的方案深化设计(包括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如投标人无消防及相应专业的设计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施工图,保证设计的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①消防设计应参照原有设计方案,在不影响现有布局的情况下,按照原有方案尽可能不作调整,如果调整必须满足现有消防规范要求。其中,烟感系统因原顶部拆除时被破坏,需按新的布局重新深化设计,直至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②暖通管道工程涵盖在整体设计中,空调主机设备及空调风机房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中标人应做好与空调设备安装单位的对接工作。

③展陈重点空间(一层两个中庭及二层通透空间)的深化设计,根据展厅现有概念设计方案,对现有的重点展陈空间细化创意并进行深化设计。以展陈脚本和现有概念方案内容为依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创意及深化设计,演绎相关内容的形态构想。

④大场景厅的方案设计,本次招标人提供的概念设计方案中无大场景厅的方案设计,由投标人根据总体概念方案及脚本对大场景厅进行方案设计。

1.2功能空间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根据国家博物馆定位和要求,对博物馆相关的配套功能空间进行设计,包括办公区和相关公共功能服务区等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

1.3公共空间的深化设计:包括与展厅布展工程相连接的空间区域、与场馆整体布局相关的公共区域的銜接设计和两处景观庭院,保证博物馆内外呼应,整体协调。设计需考虑视觉效果的整体性,特别是VI系统需要与室内展馆标牌标识风格统一。

2、投标人同时须完成上述第1项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并确保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因本项目为改造工程,为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进场前招标人对场地采用满铺木工板保护,管线设计需考虑在吊顶部位。

3、根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并对照招标范围确定投标报价。

4、海盐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布展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布展工程材料和设备(包括水电、智能化、消防、暖通管道、声光电等)的采购与安装、艺术品(含特效模型)的创意设计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的开发及创意制作、多媒体展项的施工、展品陈列布置、布展工程施工、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功能空间的装饰装修施工(含办公室分体空调更换)、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投标人的服务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质量保修等。本项目安防工程另行组织设计与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安防工程之间的对接工作。

1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3.1.3项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四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二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二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条要求的三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能重复,否则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中一个单位报名即可,但递交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3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中一个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3.3.2 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中一个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  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的展览馆布展工程(包括博物馆、展示馆、展览馆等具有公共展览展示功能的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本项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对应的工程验收证明原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4.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4其它: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6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施工项目经理部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7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17  日至2018年 8 月 23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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