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6G18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五常市发展改革局 以《 五发行审字 》 【2017】 1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五常市污水处理厂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五常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CAST池一座,鼓风机房一座,粗格栅间一座污泥池一座。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2计划工期319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 8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6 月 30日。
2.3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设计各一项,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有效网页公示截图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部分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 1 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部分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获取文件。投标人网上登记获取文件需要在黑龙江 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下同)同时进行,具体事项详见招标公告内容。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 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递交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 网”(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哈尔滨 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常市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五常镇西郊村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付经理 联 系 人:封先生
联系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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