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开云南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县开云南路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发改 [2018]74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大巴停车位9个,车库停车位170个;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总投资:约3000万元
2.6 工期要求:为110日历天 ;
2.7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79号令保修;
2.9 招标范围:配套建设地面铺装,给排水、电气、照明以及地下车库通风、防水等基础设施(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五险一金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如有弄虚作假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施法机构。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即拟任项目负责人 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以上毕业证,网上查询为准,需提供查询网址;施工员具有市政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市政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委共5人,从湖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6.2网上报名网
6.3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套 。
6.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13 日上午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