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yin行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富滇银行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人:富滇yin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富滇yin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富滇yin行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I5300000000418001329),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就本项目
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富滇yin行现有监管报送平台自2015年8月由北京银丰新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建,至2017年3月完成平台上线,一直发挥着高效
的平台运作能力。但随着我行业务的高速发展、精细化管理的不断加强,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洞察、服务交付、产品创新、资金和风险管理、
内部高效运营和信息化支撑六大IT服务能力,从科技角度响应并满足未来业务持续发展的能力需要,我行开展了信息科技“2+4+N”项目群建
设工作。其中,涵盖核心业务系统、理财综合管理系统和据业务系统的重建,以及多个外围系统的配套改造,这些系统的重建、改造直接
加之,近几年人民yin行、银监会等外部监管机构对监管统计工作尤为重视,一是,建立了更加完善而全面的监管体制和考核机制;二是,不
断强化监管力度和细度;三是,现场检查内容覆盖面较广等等。因此,为了保障我行监管统计工作的报送连续性和满足外部监管机构对于监
本次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涉及大集中、1104(法人、分支、合并)、理财标准化、存贷款标准化六大系统以及人行、银监区域特色
报表,涵盖215张报表,36665个指标,20139个校验规则,体系较为庞大,这次系统的升级改造要求必须基于我行现有的统一监管报送平台进
行项目实施,对存量报送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定位,与外围系统进行同步访谈、口径确认,最终,基于报表模型和数据模型实现数据的整合
录流程复杂、报表口径复杂且变更频繁、核对校验工作量庞大、源系统数据质量差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或服务要
求”)。
通过本次统一监管报送平台的配套升级改造,建立全行统一的监管数据模式,实现业务报送的自动化或准自动化报送流程,对全行统一监管
统计工作进行统一、集中式管理,满足内部监管统计工作需要和外部监管统计工作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需保障现有数据报送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连续性,同时要配合核心业务系统等外围渠道进行
同步升级改造,要求基于我行现有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实现但不局限于以下功能:
1、根据核心系统、理财系统和据系统重建,以及多个外围渠道的改造实现1104、大集中、区域特色、存贷款标准化、理财标准化等报表和
模型的配套改造。
2、要求整合EAST数据模型至现有统一监管数据模型,并配套完成EAST接入新核心的升级改造。
3、数据模型需要兼顾PISA系统报送。
4、按照“2+4+N”项目建设工作进度,配套完成2019年制度升级工作。
5、升级优化现有系统报送流程及部分系统功能。
6、调整优化现有补录流程。
8、要求将现有数据库迁移至行内RAC环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
2.3项目进度总体要求:
1、2018年10月份以前完成配套据系统的升级改造并同步上线。
2、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2月份完成2019年制度升级工作。
3、本次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度计划应以新核心及重要外围系统建设主线计划为基础制定,实际项目推进需与新核心建设计划保
持同步,并与新核心同步投产上线。
2.4免费维保期:系统正式上线后要求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免费维保1年,提供7×24小时的运维支持服务保障,并要求完成维保期间的制度升级
工作。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并顺利通过招标人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供货和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商)
家。
3.2投标人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3.3投标人最近3年(自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在国内金融行业领域(yin行或正券或保险)至少实施过2个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
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或者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配合新核心的升级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正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驻富滇yin行支持本项目,并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如更换需要书
面提出更换申请,经富滇yin行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3.5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至少参与过1个国内金融行业领域(yin行或正券或保险)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经理要求具备5年以上监
管领域工作经验(提供有效业绩正明材料),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有效的业绩正明材料是指:
1、合同:案例(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或合同服务内容相关正明材料、甲
乙方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名称或者合同内容能够正明为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
2、中标通知书:若有案例是在2018年中标的项目但尚未签订合同的,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中须明确载明项目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项目经理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的业绩正明材料除须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外,还须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
认可。
以上业绩正明材料在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基础上,提供其1即可。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1日起至2018年08月2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11日13:30-14: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