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机场新航站楼前室外广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界机场新航站楼前室外广场二期工程 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交运【2008】48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湖南机场股份 张家界荷花机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电气照明、弱电等。道路总长916.655m,路面宽度范围为7.5m-18.5m,路面面积14317.8㎡,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面层,总厚度:44cm,人行道面积2300㎡,设计时速40km/h,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4 工期要求:80 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张家界荷花机场 新航站楼前室外广场二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月17日 9 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