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草堂修复工程湘江堤防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杜甫草堂修复工程湘江堤防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17】5号文及株发改审【2018】51号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湘江文化旅游发展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堤及回填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885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2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236.15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1661.48万元。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中标后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税金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叁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 月24 日至2018年 9 月 13 日 9 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