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工业园区路网一期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其中六个子项目施工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8}15号批准立项,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核【2018】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融资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市鑫飞宇投资发展 ,业主单位为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4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的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临武县工业园区内桔园路、纵一路、横八路A段、纵三路、横八路B段、横四路6个子项目施工,以上道路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设施给排水工程、绿化、路灯照明等相关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9033.37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估算金额约人民币玖仟零叁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 ,最终工程结算以临武县审计局的结算审计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无在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 ,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6 个月 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郴建发[2014]71号、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郴建发[2018]5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3日 17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8 月 24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