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
南召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召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己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召教字【2017】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召县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召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召县城关镇光明路西段
2.3项目编号:NZJ180811101100
2.4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本项目的监理服务
一标段:1#楼、2#楼、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标段:8#楼、9#楼、10#楼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四标段:管网、景观、绿化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五标段:本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6工期:24。历天
3.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1.3第一至三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第四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3年以上(自建造师注册之日计算)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及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
3.1.5潜在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
3.3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时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合同);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时,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5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请于2018年8月24日9时00分-2018年8月3。17时00分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