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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西段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西段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7]4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西段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7]4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编号:CSGDGK-2018033

3、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4、项目概况:6号线西起梅溪湖国际新城,东至黄花机场,线路全长约48.11km,预留继续往东延伸至东航站区的条件。全为地下线,设车站34座,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3座,与地铁1、2、3、4、5、7、8、9、12号线、磁悬浮换乘,与规划西环城际、长株城际换乘。在线路西侧起点设梧桐路停车场,在河东东六线附近设黄梨路车辆段检修基地;与2、12号线共享梅溪湖主变,与9号线共享麓枫路主变,与8号线共享合平路主变;新建东四线控制中心。东段工程投资额约28亿元,西段工程投资额约19亿元。

5、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4193732元;第二标段:5812871.78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梧桐路站-枫林路站 ,共4站4区间、1停车场及出入场线。即梧桐路停车场及出入场线、梧桐路站、梧桐路~紫金路区间、紫金路站、紫金路~金菊路区间、工金菊路站 、金菊路~红枫路区间、红枫路站、红枫路~枫林路区间;

   第二标段:东四线站 -西航站区站,共7站7区间、1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即黄梨路车辆段及出入段远期段、东四线~黄兴大道南站区间、黄兴大道南站、黄兴大道南~东十一线区间、东十一线站、东十一线~蓝田大道区间、蓝田大道站、蓝田大道~空港城区间、空港城站、空港城~黄金大道区间、黄金大道站、黄金大道~临空产业园区间、临空产业园站、临空产业园~西航站区区间、西航站区站。

   7、监测周期:计划工期暂定30个月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括共11站11区间、1个出入场线、1出入段线:

车站工程 的监测;

区间工程 及出入段场线的监测;

与车站、区间临近的周边环境 筑物、桥梁、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等)的监测,但不包含下穿(上跨)国铁及城际铁路的监测;

车辆段、停车场基坑及高边坡监测。

具体内容以第三方监测招标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甲级资质或测绘总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投标人自身或自身部门须具有CMA认证 。

4、投标人须独立承担1项 以上的入围服务业绩。

本项目入围服务业绩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 以上的第三方监测项目。不接受港澳台或境外业绩。入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上业主签订时间为准。

5、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有岩土工程高级 以上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四、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网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9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 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

                  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9: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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