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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日期:2018-09-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湘农综[2018]11号文和湖南省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湘农综[2018]11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6号文立项和 湘潭市财政局以潭财农综[2018]6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3.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二年 要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

3.3  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与中标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至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发生变化则认定为工程转包,取消中标资格。同一项目委托人只允许投一次标。若无项目委托人的,则默认项目经理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 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在上年度 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考核评比中,被农业综合开发单位 通报评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不许投标本项目;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与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查实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变更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从报名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  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和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8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各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为柒万元整;第二标段、第七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三标段为伍万元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段、第六标段、第八标段为壹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9月 3 日~2018年9月 7 17 3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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