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机关办公楼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项目编号:青招字2018-041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机关办公楼发电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西宁市烟草专卖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资料;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主要货物的有效授权代理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一楼报名室领取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18:00止(9月8日、9月9日除外),通过 “西宁市 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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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