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隆回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自来水管材采购项目 已由隆政函[2017]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隆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隆回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自来水管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NXZ-2018-SY-XMZB-0706
2.3建设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C1标:滩头镇、岩口镇、三阁司镇、石门便民服务中心供水工程,估价为560万元
C2标:横板桥镇、西洋江镇、大水田乡、麻塘山乡、桃洪镇供水工程,估价为580万元
C3标:虎形山瑶族乡、司门前镇、小沙江镇、金石桥镇、鸭田镇供水工程,估价为780万元
C4标:七江镇、高平镇、罗洪镇、羊古坳镇供水工程,估价为550万元
C5标:六都寨镇、荷田乡、荷香桥镇、北山镇、南岳庙镇供水工程,估价为600万元
以上标段的估价为管材和管件的总价,其中管件按管材合价的5%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PE管材生产能力和配套管件供给能力;
3.2具备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
3.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的,投标单位须在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 ,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3.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管件安全饮水卫生许可批件 ;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或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近12个月 社保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标的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 、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有多个品牌及分厂的生产厂家必须且只能指定一个供货分厂的一个品牌参加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注:“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内容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为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内容在原“三证合一”基础上增加社保登记证、统计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 4 日 至 2018年 9 月 10 日在 (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一律现金或系统支付,在报名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向缴纳,售后不退。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 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每个标段各10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6 日16: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