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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路自拆重建(集中)安置点一号、二号、三号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日期:2018-09-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龙洲路自拆重建 安置点一号、二号、三号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8

 

1.招标条件

龙洲路自拆重建 安置点一号、二号、三号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8】38号、株天发改基【2018】39号、株天发改基【2018】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神龙村民委员会, 项目总投资5396.86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总额4198.91万元 。

2.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09月06日~2018年09月26日    1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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