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河第二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河第二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西发改投[2018]164号和格政水字[2018]30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格尔木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尔木河第二水源地保护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
2.4 交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3.3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须附裁判文书网 行贿查询截图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中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在青海省 服务平台 进行报名并购买
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工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青海省 服务平台 的
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4.3投标人需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青海省 服务平台中进行上传,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4.4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4.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务必在青海省 服务平台 的下载中心里下载并学习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
说明: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 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
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录 ,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 “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 ”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 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
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青海省 服务平台 ”,选择本项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报名。 为2018年9月27日14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 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同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CA锁进行现场解密并进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当提供密封好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当无法解密时使用U盘导入。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 服务平台 电子招投标系统、未携带CA锁,招标人不予受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 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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