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炼钢2#、3#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二炼钢2#、3#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
二炼钢2#、3#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31180902
1.招标条件
二炼钢2#、3#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立项(立项编号2018-024、2018-03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保证值及考核指标(详见技术附件):全天候一次烟气颗粒物排放达到标准50mg/Nm3以下,目标30mg/Nm3以下效果。
2.3建设地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2.4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验收标准,按创省部优工程目标进行组织。
2.5计划工期:11。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担任同类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35吨转炉及以上转炉湿法除尘器总业绩≥3台,提供合同、技术协议、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要求是带有环保部门认可的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50mg/Nm3的报告原件(开标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无效,并按照安钢集团相关的管理制度对投标方进行相应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资质文件递交、审核
4.1报名时: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3日1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