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洞口县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房
工程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
2017-2018年洞口县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房工程项目中
1、原招标公告中nth="12" w:st="on" year="1899">7.2.5条“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 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个人社保查询单证明”修改为:“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 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个人社保查询单证明”;
2、原招标公告中nth="12" w:st="on" year="1899">7.2.6条“提交公告期内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删除。
其它不变
招 标
监 督 部 门: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nth="9" w:st="on" year="2018">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