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蓄电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2.2招标范围:蓄电池1批。
2.3 技术规格:见招标公告摘录表.
2.4交货时间:2018年11月15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可为招标产品制造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3.2.2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350MW及以上机组供货的华能系统业绩(附业绩合同,需明确体现数量)。
3.2.3卖方必须提供该型号蓄电池的“泰尔认证中心”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书在有效期内。
3.2.4卖方蓄电池生产厂家国内制造历史需超过10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日期证明材料)。
3.2.5卖方提供在国家大型或重点工程项目中至少有3个8年以上成功运行的案例证明材料。
3.2.6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8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摘录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 年9月10日16时起至2018 年9月17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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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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