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平板车煤炭运输代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5290。
2. 招标内容
2.1投标人使用平板车(铁路敞车)将锦界煤运输至郑州局王庄站台,运输距离大约1200公里,年计划运输量150万吨,月运输辆约为12.5万吨。
2.2 项目服务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营业范围应包含:货物运输、货运代理等;
3)投标人应具有平板车大于8列(每列45车)(提供平板车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保证招标人每月的运输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招标网完成注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下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相关资料):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的平板车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招标网“供应商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远程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冯天龙 qq: 2200281788(注明单位)
微信号:ftl174367
手 机:18710021420
电 话:010-53310586
邮 箱:22002817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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