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7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段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8]28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8]17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路线从起点K0+000位于共和县英德尔乡北侧,与新建G109线K81+231.158处相接。项目终点为K33+945.917位于江西沟乡西侧约3.5Km处,与原G109线K2133+280处相接。路线全长33.99Km 。全线共设大桥296.66m/2座,中桥527.74m/9座,小桥229.34m/9座,涵洞61道。设置平面交叉34处,与自来水管交叉7处,光纤交叉6处,天然气管道交叉2处。本项目沿线需改移电力和电讯设施、人畜饮水管道、河道。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和40Km/h,路基宽度为10.0m,路面满铺。路基-标准横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3.5m行车道+3.5m行车道+0.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
主要控制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等监理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期:2018年 10 月 20 日-2022年 12 月 30 日 。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合计(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QQGL-JL1 |
QQGL-SG1 |
K0+000- K33+945.917 |
33.99 |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2018年 10 月 20 日-2020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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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并且: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QQGL-JL1 |
QQGL-SG1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
近五年 内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单项合同路基工程30公里及以上、单项合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0公里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投标人上述施工监理业绩可由单项合同同时满足或多项合同分别满足。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潜在投标人信用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8】82号文执行。
3.5 在 “信用”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 9 月 14 日至2018年 9 月 20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持企业密码锁注、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办理企业用户密码锁的请登录《青海公路建设信用信息服务网站》 为2018年 10 月 8 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