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供热首站制冷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供热首站制冷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美清洁能源合作产业园
3、 项目概况:工程平均用汽量为55.3t/h,制冷负荷平均18MW;采暖用户16家,采暖负荷22.25MW。厂内外配套管网系统主要包括建设蒸汽管道3.1km(不回收),冷水管道1.0km(回收),高温热水管道4.9km(回收),蒸汽管道最大管径DN300,冷热水管道最大管径DN700。本工程供应9座热力站,其中4座工业热力站,5座水水换热站。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本项目已通过华电集团投资立项决策复核意见并获得东营市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文件,华电集团已批复开工决策。项目已取得环评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同时也取得了项目供水情况证明、无压矿证明、用地规划以及用地预审等文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对供热制冷系统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现已具备其招标的条件。
5、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6、范围:厂内外配套管网系统为供热首站制冷站至用户围墙外1米,主要包括蒸汽管道3.1km(不回收),冷水管道1.0km(回收),高温热水管道4.9km(回收),包括供热首站制冷站。本工程供应9座热力站,其中4座工业热力站,5座水水换热站。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含详勘)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协调、配合及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和编制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消防系统等设计图纸文件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招标用工程量清单,并参加评标、技术协议谈判等),按照国家、行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满足甲方项目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7、标段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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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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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首站制冷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2级;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供热管网(管径DN700及以上)和供热首站设计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首页、体现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用户反馈意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供热管网(管径DN700及以上)或供热首站设计业绩;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8.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13 09:00到 2018-09-18 16: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13 09:00 到 2018-09-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