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柳家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柳家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3】10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房产管理局, 其中保障性住房5栋,计容建筑面积54975.24㎡,整体地下车库 建筑面积约16523.85㎡。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30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质量保修期结束。
2.4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7监理费预算约14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在醴陵市辖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 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
3.5拟任监理员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上述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人员,即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总监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将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1日0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