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估算: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
2.2项目概要:
2.2.1.本测评标准是招标人对采购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主要技术服务要求,供投标人(服务提供商)编写报价文件之用。
2.2.2.本规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是本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符合性测评及商务谈判的依据,投标人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供测评方案和报价。
2.2.3.投标人在测评方案书中,对能提供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符合性测评进行详细说明,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项目方案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2.2.4.投标人应对提供测评服务时所使用的设备及软件保证拥有设备软硬件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对所涉及的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条款承担义务,采购人对以上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2.5.若投标人的设备和系统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2.2.6.招标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招标人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2.3 招标范围:根据等级保护相关标准,投标方对采购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安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2.3.2.安全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序号 | 服务项目清单 | 数量 | 服务期 |
1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服务 | 一项 | 一年 |
具体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范围如下表: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
1 | 一线员工工作助手系统二级的等级保护测评 | 一次 | |
2 | “桂中和韵”微信服务号系统二级的等级保护测评 | 一次 | |
3 | 数字仓储系统二级的等级保护测评 | 一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从事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资格。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五人(含)具备从事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资格,具有参加类似服务项目的经验、案例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同时在项目进行期间,未经用户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以上人员。
3.5 其他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手段(具有相应的测试工具)。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据留存方式:以核实投标人提供的“信用”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是否属实的方式)。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14 日至2018年10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下列材料到广西来宾市桂中大道25号滨江园小区三区8栋169号( 来宾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收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本,购买招标文件只收取现金)。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未取得“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 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桂中大道25号滨江园小区三区8栋169号( 来宾 )会议室开标,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