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 |
数量 |
|
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常清洁保洁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 项目概况:
山口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水口村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015年12月动工建设,占地面积约147亩,分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生产区域与生活区域以地磅房前第一条道路为界,东面的综合楼、水池及周边区域为生活区域,西面的主产房及周边区域为生产区域。厂房建筑面积39206㎡,建筑层数主体单层,辅助夹层为 4层,建筑占地面积19683㎡,建筑高度15.6m。办公楼占地面积551㎡,总建筑面积2831㎡,建筑层数为5层,建筑高度:18.6m,宿舍楼占地面积1385㎡,总建筑面积8310㎡,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高度: 19.8m,食堂占地面积436㎡,总建筑面积436㎡,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4.5m。二期厂房预留用地总面积5556.37㎡。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投标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经营范围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信资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1-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常清洁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人民币贰佰圆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 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9.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9.5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9.6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9.6.1获取招标文件:将“所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室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zb.c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