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东县南湾乡新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湘财农综【2018】6号文批准建设,经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8】3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并招标方案经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0.9万亩,新建溢流堰2座,衬砌渠道14.37km,渠系建筑物13座,骨干山塘19座,新修田间道路4.44km。
3、建设
5、工 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 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合理定价清单。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8个标段,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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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工程造价 |
其中:不可预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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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新南村 |
溢流堰1座,衬砌渠道0.68km,渠系建筑物2座,田间道路0.61km |
15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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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新南村、合江村 |
溢流堰1座,衬砌渠道1.56km,渠系建筑物1座,田间道路0.17km |
12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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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新南村、松源村 |
衬砌渠道1.12km,骨干山塘2座,田间道路0.66km |
12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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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新南村 |
衬砌渠道1.84km,渠系建筑物2座,田间道路0.21km |
12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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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
新南村 |
衬砌渠道2.18km,渠系建筑物2座,田间道路0.36km |
116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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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
新南村 |
衬砌渠道0.23km,渠系建筑物5座,骨干山塘5座,田间道路0.1km |
12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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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段 |
仙楠村 |
衬砌渠道0.56km,渠系建筑物1座,骨干山塘5座,田间道路1.19km |
161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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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标段 |
明桥村、鹤祥村 |
衬砌渠道3.1km,骨干山塘1座,田间道路0.24km |
121 |
4 |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1、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和身份证复印件。
3.4、技术负责
3.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 ,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中标后将证押至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土地治理股,押证后对证件进行真伪查询,若为假证的作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多投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2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