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受航油集团云南石油的委托对项目名称为航油集团云南石油羊方凹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5300000000118001151),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航油集团云南石油羊方凹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系统参数 |
备注 |
羊方凹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 |
1套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包含该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1 交货
2.2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并提供协助设计工作,完成设备内部安装、调试,指导设备外部安装调试等服务。
2.3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含设计、制造及交货期限,后面的安装调试期暂不包含。安装调试期的时间签订合同时再行约定,投标人应在报价内考虑安装调试时间造成的成本、利润等一切费用)。
2.4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国内工商注册,具备本次采购所需产品生产能力的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或提供所投设备厂家的由主管部门核发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3)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或提供所投设备中涉及的压力容器产品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销售代理商投标应同时提供所投设备厂家的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油库油气回收装置供货业绩;
投标设备业绩:近5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来应有在国内外成品油库中相同或相近处理能力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5套,投标人需递交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实际成功应用清单及合同,同时用国际单位制标出主要技术参数。提供的参数应包括: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型号、处理规模、油气处理效率、核心设备清单、排放指标、安装尺寸、买方名称和安装地点,联系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在国内安装的设备,并且应在本规格书中所提供的相似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经历,买方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 (3)投标人应具备ISO9000系列认证(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还应提供所投设备厂家的ISO9000系列认证); (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09月21日起至2018年09月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