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司门前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 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司门前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 工程已由隆发改[2018]2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隆回县司门前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⑵向阳路、都门路临街面装饰,主要包括临街墙面清洗、旧广告牌拆除、空调拆除、防盗网拆除及木门窗拆除更换、柱面贴面砖、墙面油漆。(具体见施工图)。项目总投资额约731.55万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项目总投资额约731.55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得转包分包。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
5.2 交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
5.4 投标保证金汇至:
邵阳市,具体账号在投保证金的系统里面自动获取,注意保存账号,投标人对投标账号进行保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从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和邵阳市 、邵阳市 、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0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