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河北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或王滩发电公司)位于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境内,距海边约 1 公里,西北距唐山市 95 公里,东北距秦皇岛港 73 海里,西南距天津新港 84 海里。电厂安装 2×600MW 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2005 年机组开始陆续投产。 2014 年进行了脱硫增容改造,增设预洗塔。2015 年 1 号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1 号吸收塔更换了管束式除雾器,设计脱硫入口烟尘 30mg/Nm3,出口 5mg/Nm3。本次拟对 1 号机组脱硫管束式除雾器进行提效改造,脱硫入口烟尘 50mg/Nm3 ,改造后脱硫出口烟尘降至5mg/Nm3。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 号机组脱硫管束式除雾器提效改造工程
工期时间:定标后 30 日内必须到货;接到停机通知后 7 日内改造完工。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 2 台 300MW 机组及以上已投运的管束式除雾器改造或相关的总承包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
3.4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台 300MW 机组相同及以上管束式除雾器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需提供用户反馈信息、改造前后运行参数对比表、有资质单位的试验报告。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
3.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
3.8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1 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收资,并取得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并将招标方踏勘和收资确认函附在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0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