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31号文批准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保[2017]223号文批复;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41号文批准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保[2017]214号文批复;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862号文批准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保[2017]86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均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均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对上述三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进行第一至第四次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五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服务期及合同段划分要求
2.1项目概况: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同仁县隆务镇唯哇村北侧隆务河西岸阶地上,终点位于西卜沙互通立交,路线全长14.24km,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起点连接西宁南绕城公路,主线起点位于平安西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平张路平交口东延接口,路线全长10.854公里,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乐都区洪水镇下街村东,终点位于东庄村。路线全长46.643km,主线一般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STBC |
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 |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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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