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中小学 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
项目变更公告
海北州建设工程 受刚察县教育局委托,对刚察县中小学 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2018年9月18日在《》、《 》、《青海省 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以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正规的经营手续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提供食品质量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蔬菜必须是新鲜、无公害、没有农药超标的绿色环保产品 ;禽蛋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肉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产品原料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质检、卫生部门提供的质量和卫生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4所有招标采购物资均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发票收款方必须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单位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以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正规的经营手续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提供食品质量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蔬菜必须是新鲜、无公害、没有农药超标的绿色环保产品 ;禽蛋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肉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产品原料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质检、卫生部门提供的质量和卫生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4所有招标采购物资均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发票收款方必须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单位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海北州建设工程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