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的委托,拟对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泊位停车管理执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807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泊位停车管理执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727,4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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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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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九、磋商时间:2018年10月8日14时30分。 十、磋商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