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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复船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澧县复船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临发改招【2018】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复船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临发改招【2018】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 为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招标范围:湿地保护、湿地生态修复、湿地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 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6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网站 上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3时30分

开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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