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合同编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受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乌兰330kV升压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乌兰330kV升压站为风电场汇集站,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升压站本期电站规模为300MVA,近期按600MVA布置,远期按900MVA布置,终期按1500MVA规划,本期建设1台330kV/37kV、3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采用线变串接线,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切吉西330kV升压站,330kV系统按可扩建为3/2接线建设。 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主变35kV系统采用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风力发电场集电线路、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接地变,站用变接入T1主变低压侧的I段母线。主变压器高压侧中性点选择性接地,35kV系统经小电阻接地。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调查内容包括:检查环评批复文件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对330kV系统升压站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及声环境进行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但不限于上述工作范围。 1.2.2工期要求 工程具备环保验收调查条件后,接到建设管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开展环保验收调查工作,要求2个月内完成现场调查,并于现场验收调查完成之日起20天内出具正式调查报告,所出具的报告必须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的企业。 1.5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个升压站 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6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8日 8:30~11:30,14:30~17:30 1.9.4 发售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1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1.3 。 1.12招标代理机构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