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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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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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液氨采购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容量4×300MW+2×600MW燃煤机组)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机组脱硝所需液氨,预计数量3000吨。 |
2519 |
液氨技术参数如下:
由氢、氮气在高温高压下直接催化合成制得的液体无水氨(液氨),即合成氨
指标名称 |
单 位 |
优等品 |
备 注 |
氨含量 |
% |
≧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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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物含量 |
% |
≦0.1 |
重量法 |
水分 |
%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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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含量
|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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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量法 |
≦2 |
红外光谱法 |
||
铁含量 |
mg/kg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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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 |
℃ |
— |
|
压力 |
MP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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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液氨采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除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3.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除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脱硝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脱硝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或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购销合同。投标人还需提供脱硝液氨产品销售的相关业绩。
4.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注明供货周期内的承诺量),承诺供货周期内每次均能保证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5.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未发生判定为投标人责任的经济诉讼案件,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26 16:31到 2018-10-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26 16:31 到 2018-10-02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