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 受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委托,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食品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809-125001-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食品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 | 配送期 |
学生饮用奶 | 1批 | 200ml或以上/盒 | 2018年11月-2019年07月,每周至少配送一次 |
糕点(面包或者蛋糕) | 糕点总量不得少于50克,每包要不少于25克 |
5.1.1、详细内容:详阅“采购项目需求书”;5.1.2、采购范围:国内产品(政府采购)。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6.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6.1.2、所属期为2018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6.1.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6.1.4、参保时间为2018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6.2、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6.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6、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如下:(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6.6.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6.6.2、税务登记证副本;6.6.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6.6.4、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6.6.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网站 、 (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人: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