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三个中心 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由株发改审 14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株洲市财政拨款、株洲市妇联现址土地出让收益及业主自筹,资金已经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株洲市三个中心 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建设
1.3工程概况:本建设项目为株洲市三个中心 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共计8台无机房客梯 总造价约为1904500.00元。
1.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含完成株洲市三个中心 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的产品及附件、材料、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系统应用软件 、以及保险、运输、商检、安装、调试、产品通过检测 、验收 、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直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1.5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电梯采购项目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需方提前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通知及相应款项后予以排产,并在5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工期:货到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在规定时间前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1.6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保修要求: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 、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三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 ,同时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委托代理书》、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及以上资质,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 。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伍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5: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7日10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