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业投资发展
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农业投资发展 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已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常发改 30号文批准建设,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常发改招 40号文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常宁市农业投资发展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建设内容:常宁市胜桥镇、烟洲镇、三角塘镇、荫田镇、宜潭乡五个乡镇10个村的土地开发项目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 。
2.4 招标范围:常宁市农业投资发展 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的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常宁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 在监项目,常宁市行政辖区外不能用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要求,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专业须满足项目各阶段施工专业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 的社保证明;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官方查询网站网址及本公告发布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查询结果;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或发生过一般、较大、重大或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