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家界大道建设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60号、张发改法制【2016】2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 及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同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计量认证 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需处于有效期内;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并有相关项目经验;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
3.5 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经验;
3.6 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6名专业检测人员 ,专项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注册在本单位。所有本项目人员 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岗位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10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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