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 2#机组设备模块KB10、KB13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 受 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机组设备模块KB10、KB13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 。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2设备名称: KB10、KB13 、KB20、KB22、KB23、KB27、KB28、KB38八个设备模块 设备数量: 8__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__ 安全等级NNS 质保等级QANC_
交货时间:__2019-08-30_ 交货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公司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8 年9 月27日15 :00— 2018年10月8日12: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 ,点击报名前需上传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 ,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10月 25 日 9时 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 杨 电话:010-5195 7458 手机:13683 233285 邮箱:1211 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 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cp.c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