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七里桥镇中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
受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 委托,国鼎和诚招标咨询 对祁阳县七里桥镇中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以下问题澄清说明: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招标控制价:要求分楼报价,投标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请问分楼报价是指把祁阳县七里桥镇中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然后把学生公寓楼、教学楼、新增综合楼作为单项工程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书,最后装订成一册吗?还是指把学生公寓楼、教学楼、新增综合楼各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书,最后各自装订成一册,商务标一共装订成3册吗?
答:装订成一册,是指把祁阳县七里桥镇中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然后把学生公寓楼、教学楼、新增综合楼作为单项工程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书,最后装订成一册。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是指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单独装订,然后正副本一起包装,投标函一个包,技术标一个包,商务标一个包吗?还是指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单独包装,然后正副本分开包装,技术标不分正副本一起包装,投标函两个包,技术标一个包,商务标两个包吗?
答:共为3个包,即投标函一个包 ;商务标一个包 ;技术标一个包。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3工程获奖情况:本招标项目只对获得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加分,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和其他奖项均不加分。本招标项目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湘建监督函〔2018〕6号、永住建发〔2015〕9号规定进行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不加分项目在本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中以“/”号注明。与招标文件第58页“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信誉评审计分表
|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
1 |
类似项目经历 |
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
|
|||
|
2 |
工程获奖情况 |
级 |
每项鲁班奖 |
5 |
|
|
|
每项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
3 |
|
||||
|
|
|
省级 |
每项芙蓉奖工程 |
3 |
|
|
|
|
|
每项省优质工程 |
1 |
|
||
|
|
|
市级 |
每项市优质工程 |
0.8 |
|
|
|
3 |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省级 |
优秀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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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6 |
|||||
|
市级 |
优秀 |
5 |
||||
|
合格 |
3 |
|||||
|
4 |
诚信等级 |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 |
AAA |
5 |
|
|
|
AA |
3 |
|
||||
|
A |
2 |
|
||||
|
5 |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25 |
|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
|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
|
|||||
|
投标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75 |
|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
|
|||||
|
6 |
合 计 |
|
||||
备注: 1.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联合体投标等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 鲁班奖、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分累计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等加分累计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标准打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奖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标准的1/5加分。
本招标项目只对获得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加分,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和其他奖项均不加分。
3.类似项目经历和工程获奖情况加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 ,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4. 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
5.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 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答:本招标项目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湘建监督函〔2018〕6号、永住建发〔2015〕9号规定进行加分。不加分项目在本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评审计分表中以“/”号注明。
信誉评审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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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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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经历 |
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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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获奖情况 |
级 |
每项鲁班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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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项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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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级 |
每项芙蓉奖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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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每项省优质工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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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级 |
每项市优质工程 |
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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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省级 |
优秀 |
8 |
|
|
|
合格 |
6 |
|||||
|
市级 |
优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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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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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诚信等级 |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 |
AAA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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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A |
3 |
|
||||
|
A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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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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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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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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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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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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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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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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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联合体投标等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 鲁班奖、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加分累计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等加分累计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标准打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奖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标准的1/5加分。
本招标项目只对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市优质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加分,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和其他奖项均不加分。
3.类似项目经历和工程获奖情况加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 ,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4. 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
5.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 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招标文件和涉及上述内容的以此次发布的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2018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