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规定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现更改为“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规定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第57页附表12:资信业绩评审计分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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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工程获奖 |
近五年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设计每获一项级奖项加3分,最多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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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获得一项省级奖项加2分,最多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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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单位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企业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计4分,通过市级安全认证的计2分。 |
现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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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工程获奖 |
近五年投标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设计 每获得一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加3分。最多计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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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单位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企业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计5分,通过市级安全认证的计2分。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相应地方以上述修改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招标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