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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河醴陵市一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萍水河醴陵市一期治理工程已由湘水函[2018]155号和醴发改{2017}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水河醴陵市一期治理工程已由湘水函[2018]155号醴发改{2017}4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约为1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主要涉及萍水醴陵市东富镇,本项目规划治理河长6.1km,本次批复综合治理长度6.1km,新建堤防1.26km,岸坡5.64km,河道清淤疏浚0.4km,新建排涝涵闸1处,根据需要新建下河踏步等便民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0928日~2018年1002下午17时止在 2018102209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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