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联通公司2018-2019年无线网基站电力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大连联通公司2018-2019年无线网基站电力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CULN-DL-2018090008),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 大连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大连联通公司2018-2019年无线网基站电力引入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00万元(不含税)
1.1.2 建设
1.1.3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明确的生效时间之日起两年【预计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或预估金额执行完(先到为止)】。
1.2.1计划工期:按发包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份额及区域如下:
份额1:预计施工费为220万元(不含税),实施区域为中山区、西岗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旅顺、金州;
份额2:预计施工费为180万元(不含税),实施区域为沙河口区、瓦房店、长兴岛、庄河、普兰店、开发区、长海。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份额数为1个。
1.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5.1 本项目共选取2名中标人,采取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四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四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5.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一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二的中标人;
1.5.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2.2.1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2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3有效期内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2.3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内外市电引入及其配套工程类施工的相关业绩。(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及日期页等;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金额的订单及发票,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0%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开具的税率为11%或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20天内在大连市内建立派驻机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9.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9月28日至2018 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