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消防体验室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消防体验室装修项目
1.2项目编号: XRZB-2018-0919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点:开封市
1.5工程规模:约450平方米
1.6预算金额:约62.42万元
1.7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1.8质量标准:合格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10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条件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2.3、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应在本公司自2017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方式及可查询的联系方式);
2.2.4、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09 月 30 日上午10时30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