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阳光里项目 1.1期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木阳光里项目 1.1期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7]3号文、株发改核[201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栽植、地面铺装、观赏水池、园路、景墙等,建安工程费约1418万元。
2.3 建设
2.6 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其他工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限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 ,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3 投标人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 23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