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黎明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黎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大发改【2018】272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2.2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7日至2019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以青海省住建厅《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