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9-247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二期制冷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0 万元; 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二期。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制冷设备采购主要为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二期制冷使用全套设备。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二期制冷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信息产业基地及分布式能源项目二期制冷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10000㎡机房数据中心不低于20台(套)国内安全投运业绩;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0月7 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29日12:00起至2018年10月8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16时00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