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乐清发电 消防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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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 消防车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 (委托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 18米举高消防车(1辆)及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其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经销的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近3年内(2015年08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台18米及以上举高消防车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2.3.消防车生产厂家应具有消防车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文件;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6.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9.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 /">”(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9月30日9:00至2018年10月10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