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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联通大连联通大客户物联网平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18-09-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大连联通大客户物联网平台新建项目、招标编号:CULN-DL-2018090001A),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大连联通大客户物联网平台新建项目、招标编号:CULN-DL-2018090001A),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大连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8年中国联通大连联通大客户物联网平台新建项目,预估金额为98万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1.2.1货物规模: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物联网安全接入网关(包含物联网设备应用识别管理、NAT、溯源及流控审计、上网接入认证和速度限制以及L2TP
VPN功能模块)


1







管理平台软件


1







高性能万兆交换机


1







高性能服务器


3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后交货。(预计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1.2.3交货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本次招标共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综合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4.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1.4.3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总价9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7%或1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所有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物联网安全接入网关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则此品牌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将被否决投标)。

2.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软件著作权为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所有,任何侵权行为均为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并取消相应的中标资格。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20天内在大连市内建立派驻机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8.2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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