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大坪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比选招标
宜宾市南溪区大坪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比选招标
项目编号:GC20180929007 宜宾-南溪区 2018年09月29日发布 2018年10月09日15时截止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南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南脱贫办〔2018〕2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南发改〔2018〕比选备案第7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宜宾市南溪区大坪乡
项目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大坪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大坪乡民主村
实施时
工期46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资金
省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宜宾市南溪区大坪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3)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企业近3女娲(2015年-2017年)无亏损;(2)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不含临时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应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随机抽取进入评比的3家单位开标时须提供以上人员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或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并应与参选承诺一致。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其它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3)进入评比三家单位的开标时应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原件,比选被邀请人的代表必须是本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4)比选申请人在过去3女娲中,不曾因严重违约而被解除合同的;(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6)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时前将银行回单及企业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邮件至招标人;(7)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盖鲜章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授权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8)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比选。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承包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为:从2018年09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10月09日 15时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