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张家界市分公司华天城LED-P5广告屏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张家界市分公司华天城LED-P5广告屏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JJTT-ZB-2018930
开标时间:2018-10-10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公司
投资金额:105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张家界市分公司华天城LED-P5广告屏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招标编号:ZJJTT-ZB-201893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2招标内容:
1.2.2质量: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国星铜线)原装合格正品。产品与安装质量符合各项现行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1.2.3服务:LED显示屏报批报建、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保障服务、技术支持等及其它相关服务。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营业执照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2本项目只接受LED显示屏中控系统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近三年与“本项目招标人”的合作中有不良记录的。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
2.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4.2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